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实施方案
日期:2019-06-06 14:34:40  发布人:人工智能学院  浏览量:953

为规范管理我院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勤工助学活动应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开展。

二、组织机构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勤工助学工作,负责协调学校党委、学工、财务、人事、教务、科研、后勤、团委等部门配合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一)设岗原则

勤工助学岗位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二)岗位类型

1.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四、勤工助学酬金标准及支付

(一)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为计酬基准,100/月。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特殊岗位根据情况适当调整为120/月。

(二)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

学生非假期时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薪酬为:12/小时。

(三)酬金支付

每月月底由用工部门考核上报学生处结算本月的酬金(必须有学生勤工俭学的工作量、工时数和酬金计算标准),学生处汇总审核后到财务处报账,费用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

五、勤工助学招录流程

每年39月份由学校学生处发布具体通知,应聘学生根据通知下载《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申请表》,交予所在系部审核、盖章,学生需带本人学生证、系部已签章的《申请表》及课程表,在指定的招聘时间内到招聘部门应聘。用人部门本着“扶困、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招聘。

学生处将对拟录用学生进行困难生资格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在学生处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各用工部门组织学生上岗工作。未被用人部门录用的学生,学生处将登记备案,适时推荐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工作。

六、工作保障

(一)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是学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鼓励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在工作安排、人员配备、资金落实、办公场地、活动场所及助学岗位设置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学生勤工助学活动提供指导、服务和保障。

(二)根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并不断完善本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的实施办法。

(三)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可按照协议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学生处

2019513


 

核发:0 点击数:953 收藏本页

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原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邮电学校) hnptc.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 邮编:410015 电话:0731-85202048
网络备案号:湘ICP备05006378号 教育厅前置审核:湘教QS3-200505-000679